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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三批申报通知

返回列表 浏览:- 发布日期:2019-06-11 13:55:59【
    2019年惠州市关于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,惠州市高新认定具体事项如下:

    各有关企业:

    为方便我市企业科学规划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(以下简称高企)认定申报工作,提高工作成效,现将《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粤科函高字〔2019〕956号)转发给你们,并将我市高企认定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通知如下:


2019年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三批申报通知


    一、时间要求

    2019年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开展,全年分3批次受理,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。(特别提示:如果企业完成网上填报但又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,必须在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日将网上材料删除才能在下一批继续申报)

    第一批

    6月20日17时,企业按粤科函高字〔2019〕956号文件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和提交截止时间。企业提交后需电话报请县区科技部门初审推荐,做好接受现场考察准备。

    6月24日17时,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初审推荐截止时间。

    6月24至28日24时,企业按照市、县(区)科技部门形式审查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的时间。请企业申报联系人保持手机畅通,每天查看电子邮箱,如6月27日上午9时企业仍未收到邮件或电话,请及时联系市科技局高新科或所在县区科技部门。

    6月24日至7月8日,县区现场考察时间,请企业申报联系人保持手机畅通,如到7月5日17时仍未接到县区现场考察通知,请及时联系所在县区科技部门。

    7月9日24时,企业按照专家初审反馈意见进行修改材料并再次提交的截止时间。请企业申报联系人保持手机畅通,如7月8日上午9时仍未收到修改建议邮件或电话,请及时联系市科技局高新科。

    7月14日17时,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,请申报企业将符合规范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(申请书带有编号水印且无草稿字样,所有附件均需与网上提交的一致)一式两份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,一份送至所在县区科技部门。


    第二批

    7月15日17时,企业按粤科函高字〔2019〕956号文件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和提交截止时间。企业提交后需电话报请县区科技部门初审推荐,做好接受现场考察准备。

    7月18日17时,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初审推荐截止时间。

    7月18日至25日24时,企业按照市、县(区)科技部门形式审查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的时间。请企业申报联系人保持手机畅通,每天查看电子邮箱,如7月23日上午9时企业仍未收到邮件或电话,请及时联系市科技局高新科或所在县区科技部门。

    7月18日至8月8日,县区现场考察时间,请企业申报联系人保持手机畅通,如到8月5日17时仍未接到县区现场考察通知,请及时联系所在县区科技部门。

    8月7日24时,企业按照专家初审反馈意见进行修改材料并再次提交的截止时间。请企业申报联系人保持手机畅通,如8月4日上午9时仍未收到修改建议邮件或电话,请及时联系市科技局高新科。

    8月14日17时,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,请申报企业将符合规范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(申请书带有编号水印且无草稿字样,所有附件均需与网上提交的一致)一式两份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,一份送至所在县区科技部门。

    第三批

    8月15日17时,企业按粤科函高字〔2019〕956号文件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和提交截止时间。企业提交后需电话报请县区科技部门初审推荐,做好接受现场考察准备。

    8月18日17时,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初审推荐截止时间。

    8月18日至22日24时,企业按照市、县(区)科技部门形式审查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的时间。请企业申报联系人保持手机畅通,每天查看电子邮箱,如8月21日上午9时企业仍未收到邮件或电话,请及时联系市科技局高新科或所在县区科技部门。

    8月18日至9月2日,县区现场考察时间,请企业申报联系人保持手机畅通,如到8月29日17时仍未接到县区现场考察通知,请及时联系所在县区科技部门。

    9月2日24时,企业按照专家初审反馈意见进行修改材料并再次提交的截止时间。请企业申报联系人保持手机畅通,如8月30日上午9时仍未收到修改建议邮件或电话,请及时联系市科技局高新科。

    9月9日17时,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,请申报企业将符合规范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(申请书带有编号水印且无草稿字样,所有附件均需与网上提交的一致)一式两份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,一份送至所在县区科技部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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